Saturday, January 26, 2013

黃漢偉的協助下, 石頭公園心佑堂新廟遷威南新邦安拔

許和榮(右三)贈送3旺梨予黃漢偉(左五),希望可以“興、旺、發”。

石頭公園心佑堂將拆 新廟遷威南新邦安拔

(檳城25日訊)近有50年歷史的檳城日落洞石頭公園“十三太保心佑堂”神廟將在2天後拆除,而新廟宇坐落在威南新邦安拔(Simpang Ampat)一帶。
總理許和榮在記者會上說,該堂有50年歷史,是由之前一批福州先賢本著濟世救人,造福民眾一份愛心,建設供各貫籍膜拜拿督神廟。

他說,該舊廟址原是向地主租借,然而,該堂在2011年收到搬遷律師信,也特定限期內搬遷,發展商也開出賠償一間廉價公寓或5萬令吉現金。
 
他指出,該堂為北馬一帶福州人的祠堂,祠堂內具有超過千個神祖牌位,該堂也是一間施藥、問事、看病及執行法事的神廟,為了本著濟世救人為宗旨的原則,最後經過眾理事的議決,決定支持“保廟行動。”
北馬福州人祠堂

“理事會與發展商商討長達一個多月,不過沒有結果,最終經過阿依淡區州議員黃漢偉的協助下,最後發展商獻議該堂在威南一帶賠償一個空間作為祠堂。”

他說,新廟建築面積4200平方呎,與舊廟一樣;發展商計劃在石頭公園興建一棟150個單位的中廉價屋組屋及一棟90單位的公寓,當地67間住戶也在去年5月尾及10月搬遷,分為前后兩個部分進行搬遷。

儀式上,黃漢偉、許和榮與眾理事一起進行該堂搬遷儀式,同時,許和榮也贈送3旺梨予黃漢偉,希望可為他保住江山,可以“興、旺、發”。

出席者尚有財政張君余、顧問張德余、副總務許寶愛、理事金幼正、林寶華、游國安等人。

Press Interview on Strata Management Bill 2012

As reported in Nanyang Siang Pao (Property Section). I have given a press interview on Strata Management Bill. Nanyang has interviewed a few stakeholders and compile it to a report.

垃圾没人清、走廊电灯不亮、泳池和公园失修、居民拖欠百万管理费、管理层跑路…。
几乎每一天,不同地区不同的高楼住宅,包括组屋和公寓,都上演着不同程度的民声问题和管理纠纷,缠扰着约半人口。

刚在国会通过的2012年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2),能否一劳永逸日夜缠绕组屋或公寓居民的烦恼?这道原本该是万灵药之方,处理不当会否反成催命符?我们访问了法律界人士、发展商和购屋者协会,全面检讨这项新法令。
当高楼房产越建越多,当约半人口买不起有地住宅,我们的确非常需要一个保障及制衡业主和管理层的法律约束。

政府认为,刚在国会通过的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能有效解决高楼住宅如组屋和公寓的问题及纠纷。

但这项法案从提呈至通过,过程中有不同的组织发表不同的声音,甚至指出个中弊端。
一般平民如你我,难以诠释法律中的种种,那么就让专业人士来给我们导读,看看这道被视为解决组屋和公寓问题的万灵药,到底有多灵?

分层管理法案 楼民的希望

不管是屋价使然、考量治安问题或大势所趋,的确越来越多人住进高楼房产。
凡举提到高楼住宅的权益等课题,动辄是千万人口的贴身利益,因为近半人口居住在组屋或公寓,尤其是大城市如吉隆坡、八打灵再也、槟城和新山等。
不管是平民组屋还是奢华公寓,只要是居住在高楼住宅的居民,其实随时都会面对管理上、业权上和居住环境上的种种问题。

高楼问题层出不穷但在高楼产业管理方面,我国仍缺乏完整的法律结构来管制和解决高楼产业纠纷,才使组屋和公寓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屡见不鲜。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陈佐彬律师表示,加上一般高楼所应用的分层地契模式,已伸展到围篱社区(Gated and guarded community),使房产管理变得相对地复杂。

“尤其在现在风行的综合发展项目(Mixed development)趋势下,现有的法令可说是追不上时代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步伐。”

因此政府提呈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Strata Management Bill2012)以及分层地契修正法案(Strata Title Bill2012),取代该2007年的旧法令。

政府希望两者可补足2007年建筑物与共管产业(维修与管理)法令【Building and Common Property(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Act2007】的不足。
可以说,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是公寓族的希望,用来解决管理不当引起的种种问题,保障业主的权益;同时也保障管理层因业主拖欠管理费,导致入不敷出,或影响管理和维修素质,令其他业主必须同时受罪的困境。

新保障1:设仲裁庭解决纠纷
在2012年分层管理法令下,政府将成立的分层管理仲裁庭(Tribunal Pengurusan Strata),解决各种棘手的共管产业问题。
仲裁庭以主席为首,并有副主席及20名官员,可处理西马、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和纳闽直辖区的高楼管理机构(或联邦管理机构)、发展商、管理代理、购屋者以及业主提出的投诉、索偿及纷争案件。

此仲裁庭有相等于法庭的权力,运作方式如消费仲裁庭,处理索赔额不超过25万令吉,有关分层房产的纠纷,如每月的管理费,共管产业的公共范围清理,上下楼住户的纠纷等。但无权审理有关土地拥有权、房地产或土地利益或任何特许权的纠纷。

根据此分层管理法今,各方都要服从管理仲裁庭所做的决定。不过,若其中一方认为仲裁庭的决定出现严重偏差,可上诉到高庭挑战其判决。
同时,分层管理法令也阐明一旦案件已入禀房屋仲裁庭,此案件就不能带上民事法庭。

陈佐彬解读
捷便投诉管道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陈佐彬律师表示,仲裁庭可审理包括投诉、索偿和纷争的案件,但不处理土地拥有权的纠纷案件。
“分层管理仲裁庭拥有相等于法庭的权力,任何一方若没有服从仲裁庭的判决,将构成罪行。

“不遵守仲裁庭判决的人,若罪成,可被罚不超过2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更可被罚款每天不超过5000令吉。”
他说,成立分层管理仲裁庭后,购屋者多了一个诉讼管道,且在一般的情形下(除非涉及非常技术性的课题)不需要委托律师作为代表的。

新保障2:对付拖欠管理费业主
2012年分层管理法令也赋予更多权力给管理层,以制定本身条例,包括管理停车位、垃圾、组屋保安与安全、公共措施,住户违例养宠物,以及处理拖欠维修费问题。
法令规定,屋主在收到物业管理层发出月结通知后,必须在14天内缴付管理费,否则须缴付10%的年利息。
面对拒绝缴付管理和储备基金费用的屋主,产业管理层可向管理仲裁庭投报。
若在没有合理理由下,管理仲裁庭可判屋主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若继续犯错则每天罚款50令吉。

黄汉伟解读
保障守规业主权益

槟州行政议员黄汉伟表示,面对拒绝缴付管理费和储备基金的屋主,管理层可向根据该法案下成立的仲裁庭投报。
他说,这么一来业主便不敢再无理拖欠管理费,影响组屋或公寓的保养和管理素质。

建议1.灌输国民意识和道德
陈佐彬说,大约只有一半的分层产业业主愿意定时缴交管理费,由此可见我国的公民意识仍然不足。
为了更有效地调解分层产业的纠纷,他建议政府除了要改进现有的高楼产业的法律结构,也应该灌输购屋者一些正确的国民意识,以便营造和谐的分层居住环境。

新保障3:建筑委会拥实权
政府将成立一个建筑物委员会(Commissioner of Building),若有纷争或发生业主拖欠管理费等问题,产业管理层可向建筑委员会申请禁令,扣押屋主的流动资产。
如果在执行扣留令时受阻,还可以出动警方协助破门来执行扣留令。

建议1.设独立委会监管
吴明权认为,这个建筑管理者独立委员会应由政府管辖,例如隶属房屋与地方政府部,而不是注册估价师局或者特别纪律部门。
“这个建筑管理者独立委员会应该公开让合格专业人士担任,即在建筑物管理拥有各种管理知识、技能与能力的专业人士。”
他认为,这些建筑管理者独立委员会成员必须在注册后,才可获准管理产业。

建议2.违例者吊销执照
全国购屋者协会总秘书郑金龙认为,相关监管单位应该对犯错的产业管理者采取纪律处分,例如吊销执照或限制他们继续管理建筑等。
郑金龙说,很多未注册的产业管理者在胡乱挥霍管理基金后,仍然逍遥法外,导致共管房产的管理基金赤字或管理单位亏损。
总括而言,他认为,唯有让这些产业管理者正式注册,才能让很多问题迎刃而解。
“届时,每个人(特别是政府和人民)将不再那么头疼。”

分层管理法令规定,产业管理者都必须注册,而且必须拥有估价师资格,才能算是正式与合法的管理者。
针对这项条款,估价师、评估师和房地产代理委员会之前有召开汇报会,表示会规范及献议让非估价师管理代理员注册为产业管理者,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该委员会的条款及条件。

争议1:建筑管理被垄断?
据统计,我国目前的建筑物管理领域共有5万名拥有专业资格的建筑物管理者,管理商用、高楼以及住宅产业。
但发展商MCT Consortium执行董事吴明权指出,这些目前在建筑管理业的人,大多数都不是估价师,而是正在兼读建筑与设施管理的文凭、学位以及硕士班的学生。
“现在新法令要求只有合格估价师才能担任专业房产管理者,使这些非估价师,但在进修建筑管理课程的人陷入两个困境。”
他说,他们的专业资格不被认可,同时也再看不到在建筑管理行业的工作前景,甚至可能随时失业,最终被逼选择收入较低且无需相关领域资格的工作。

争议2:估价师会管建筑吗?
吴明权说,建筑物管理讲求的是涵盖各种技能和能力的多种纪律管理,而不只是估价的能力。
当中,他提到,工程、建筑、会计、法律、技术精湛的工艺、技术和职业技能、估价、测量、项目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等等知识,是建筑管理者必备的,而不仅仅是估价的能力而已。

争议3:管理费恐上扬
虽然新法令注明只有合格估价师才能管理房产,但代表发展商与建筑物业主的共管机构(JMB)与管理机构(MC)可豁免。
吴明权说,这么一来,业主、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不能再自行管理商用产业,也不能再委任他们所选择的任何管理代理。
相反的,业主必须向合格估价师且有注册的产业管理者要求提供服务,并需要承担更高的管理费。
吴明权认为,这是一种威慑,将牵扯很多负面影响,最重要的是会加重分层物业的管理成本。
他指出,这种牵连负面效应将会波及组屋、公寓以及高级公寓的单位业主,因为委任管理代理员的额外开支,将会加重他们的负担。
“中等以及低收入一群(主要是组屋及廉价公寓)最能感受这种负面影响,因为这类建筑物的收入来源与收集较低,所以管理代理员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去获得费用。”

交屋时须交分层地契
政府提呈2012年分层地契修正法案,以修订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旨在进一步保障购屋者的利益,同时为分层管理法案的推行做相对的协调与跟进。
根据此分层地契修正法,房屋发展商在交屋时必须同时移交分层地契给购屋者。
法令也阐明,发展商必须在获得分层地契图测草案证书的1个月内,向当局申请建筑或土地分层手续。
如果发展商没有依据规定,申请建筑或土地分层手续,将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每天被罚不超过1000令吉。
此外,为了解决延迟移交分层地契所造成的问题,政府将会推行分层地契电子土地管理系统,以便加强批准地契的效率。

陈佐彬解读新法 未能全面平衡利弊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陈佐彬律师认为,这项条款将会间接地废除联合管理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当中有利也有弊,两者间未能全面平衡。
发展商和购屋者可从中受惠,但同时业主也暴露于一定的风险中。
以下,陈佐彬一一为我们分析。

好处1:转名更省时
购屋者获得分层地契,就可直接向土地局申请产业转名手续,无需像之前般,必须先得到发展商确认,才能进行有关产业买卖的手续。
在过去,很多组屋或公寓,即使业主已入住数年,甚至是超过10年,都可能仍未拿到分层地契。
当业主想要脱售有关房产或转名给其他亲人时,必须等发展商发出确认信(letter of consent)后,才能向土地局申请办理转名手续。
很多时候,等待确认信的过程漫长,有的业主因为这样失去脱售的良机。
好处2:发展商省力
由于发展商在交屋时,必须同时移交分层地契给购屋者,所以管理产业的责任也会同时移交给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因此,发展商就可以在这方面省下了不少功夫。
好处3:要求维修缺陷
这么一来,管理机构接管时,有关房产应该还享有缺陷保用期(Defect Liability Period)。
因此,如果管理机构发现建筑物或其共管产业已出现漏水等等问题,便能在缺陷保用期内,要求发展商维修。

弊端1:业主无管理经验
由于新法令将会间接地废除联合管理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而发展商也不必再管理建筑和共管产业。
法令规定交屋时,也同步移交分层地契和管理权,那么房产的管理重任直接交给管理机构身上。

这对缺乏建筑专业知识的购屋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重担;而且由购屋者成立的管理机构,可能会因缺乏建筑专业知识,而不能有效地或维持高素质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郑金龙解读旧法 失当管理层难予赔偿
全国购屋者协会总秘书郑金龙觉得政府需要正视旧法令的“漏洞”,是因为目前很多分层建筑物都是由没有注册者管理。

他说,市面上不少产业管理者的经营手法不当,而且数量越来越多,监管单位接获的公众投诉相应增加和更为频密。

他提到,一般的公众投诉,包括指产业管理者忽视住户、家人以及租客的生命安全。
他认为,这些问题日益严重,甚至几乎到了无法补救的地步,是因为监管当局缺乏针对产业管理者不当行为的纪律处分。

当不愉快事件发生时,他说,唯一的方法,就是告上法庭:“当法庭裁判产业管理者失误时,后者须脱售所有资产,但脱售所得未必能满足索赔。”
他续说:“换言之,这个裁决仅仅是一张纸而已。反之,若这些产业管理者已经注册的话,将有一笔补偿保险解决索赔需求。”

2012年分层地契修正法其他摘要
●产业持有人或发展商必须在分层地契分发的30天内,签署所有相关的转名文件。
●购屋者必须在获得分层地契通知书后的30天内,签署所有相关的转名文件。若产业持有人,或是购屋者违反了上述条例,可被判处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但不超过1万零吉。
●廉价组屋则无须申请分层地契。州政府可在屋主的要求下,根据其地点、建筑类别及建筑成本,鉴定其是否属于廉价屋,然后自行作出认可。

分层管理法 分层地契修正法 褒vs贬
市场普遍上看好,2012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可填补2007年建筑物与共管产业法令,并形容它是正面及有远见的。
同时,这项新法令也厘清了许多高楼住宅在管理上的灰色地带,尤其是在上诉机制的缺陷。
最主要的一点,是这项法令下放更多权力予管理层执法,以及对付某些逃避缴付管理费的业主,包括扣押业主的流动资产等。

购屋者协会:厘清灰色地带
全国购屋者协会总秘书郑金龙对政府拟定2012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投以支持票:“新法令能解决分层管理所衍生的各种问题,以及填补旧法案的不足与厘清所有灰色地带,所以我们应该支持政府这个举措。”
郑金龙希望该新法令将以更加全面的形式规定生效,以便改善我国的分层管理方式。
“因为新法令清除了旧法令的灰色地带后,具有责任感的发展商将会有更清晰的方向,清楚了解他们所需采取的行动。”
他说,站在购屋者的角度,新法令可弥补旧法案所无法提供的保障,所以购屋者将可从新法案的额外条件中受惠。同时,该协会也提呈了一份备忘录给国会,以解决法案中的一些误解。

陈佐彬:有利买卖双方
对于陈佐彬来说,新法令和修正法都是旨在针对现有的法律结构来进行调整和修补一些法律上的漏洞,他认为,无论是对发展商或购屋者而言,新法令和修正法都是好消息。
“政府拟定的新法令,代表政府积极正视分层社区为我国城市化的必经之路。
他说,尤其是在房价倍增和一屋难求的情况下,新法令和修正法所促成的高效程序、坚决执行与新成立的分层管理仲裁庭,都是为了提升与正视现有的法律架构、建筑物委员与民事诉讼。

黄汉伟:管理佳屋价高
槟州行政议员黄汉伟披露,一直以来,高楼面临管理层要职因吃力不讨好,而无人问津,但在新法令下,管理层的主席、秘书等重要职位者,可以拿到津贴,借此鼓励大家站出来为住户服务。
根据槟州行政议员黄汉伟说,目前全国仅68个地方政府设建筑委员会(COB)单位,管理着1万3000个高楼建筑物计划,其中45%或400万人居住在吉隆坡高楼,单单在过去2年已接2万7450宗投诉。
“建筑专员的服务效率低,以及缺乏法律背景和充足训练,使到组屋高楼的纷争及堆积如山的投诉无法获得妥善调解及处理。”
黄汉伟说: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可协助高楼建筑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任务,屋价将自然增值。

仍有美中不足
政府冀望通过全新的2012年分层管理法令及2012年分层地契修正法令,有效解决有关分层产业的纠纷和问题,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利益。
但近月来,不同的组织和专业人士纷纷指出个中的不足和弊端,当中,涉及高楼房产管理者的一环,引起特别多的关注和争论。
当然,世上很难有十全十美的事,这两项刚在国会通过的法令也一样,即使有再多的称赞和支持声音,并不代表这项法案已经无懈可击,当中还是会有美中不足的地方。

购屋者协会:灰色地带随时浮面
询及新法案有何不足的地方时,郑金龙如此回应:“就像所有法律一样,2012年分层地契管理法案也不是完全无懈可击的。
当每个案件的情况、新问题或者挑战不断增加时,有些问题就会渐渐出现灰色地带。”
他认为,当这个新法令在执行上,逐渐发现不确定或者含糊的地带,政府应该继续改善。

陈佐彬:刑罚太轻威慑不足
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陈佐彬认为,新法令建议的刑罚,并不足以达到威慑及牵制有关单位的作用。
他以其他先进国家为例,“一旦发展商没有按照法令的规定下完成义务,将面临执照被吊销或是列入黑名单等的处罚。
“如果业主拒绝缴交管理费,那么他的产业将会被法庭宣判拍卖,以偿还所欠下的管理费。”
陈佐彬还认为,我国是需要另一个法令来加于管制有关廉价组屋的条例,但大前提则是防范社会问题的滋生,以及让人们可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吴明权:垄断管理社会失衡
吴明权认为,只让合格估价师来管理建筑物,市面根本没有足够的估价师,同时可预见的是,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建筑管理费可能会上涨。
“这个法令创造了社会的不平衡,有人可以垄断整个行业,但也有人则因而必须付出更昂贵的服务费。”他认为,建筑物管理不能,也不应该,排斥任何特定的专业或职业。
“但估价师、评估师和房地产代理委员会的立场,已明显是要巩固实力和垄断整个建筑物管理的权力。”
吴明权认为,新法令无法保证在有效管理建筑物与产业并不会加重业主经济负担。

Saturday, January 19, 2013

黃漢偉:增加單位 浮羅廉屋可建至12樓

檳政府:5層提高至12層‧浮羅山背高樓組屋將更多

  • Gold Mart發展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余祺祥(左),和工程經理蔡崇裕(右)向黃漢偉(右2)和阿都哈林(右3)介紹今年即將完工的廉價屋。(圖:星洲日報)
(檳城)檳州政府對於擁有大片土地而人口相對少的浮羅山背廉價屋政策,規定原來的5層樓廉價組屋提高到12層樓,意味著浮羅山背將出現更多高樓組屋。

黃漢偉行政議員昨日視察浮羅山背再路的Freesia房屋發展計劃5層樓廉價組屋工程時,指檳州民聯政府有關浮羅山背房屋發展政策,完成是基於人民的福利為依歸。

他說,過去發展商按照規定興建的5層樓廉價組屋,沒有設立電梯的經濟規模。若設電梯,不但發展商必須承擔沉重的費用,居民也須承擔高昂的維修費。

黃漢偉:更多居民分擔電梯維修費

不過,如果興建人口密集的12層樓組屋,會有更多居民分擔維修費,免卻了年老體弱者爬樓梯的辛苦。


他說,浮羅山背區內的浮羅勿洞州選區,正有3項等待檳島市政局批准的房屋發展計劃。
檳州規劃理事會於去年通過有關對浮羅山背廉價屋的新政策,並於當年實行。

黃漢偉:今年內完工
將添78單位廉價屋主

黃漢偉欣見浮羅山背再路的Freesia房屋發展計劃5層樓廉價組屋工程,可於今年之內完工,使浮羅山背又增加了78單位廉價屋。

有關廉價屋面積650平方呎,售價僅4萬令吉。它的建築工程自2011年動工至今,目前已完成70%。
他感謝Gold Mart發展私人有限公司所作出的企業公民貢獻。該公司董事余祺祥,和工程經理蔡崇裕,及檳州立法議會議長拿督阿都哈林亦陪同視察。

文丁廉價組屋逾200人申請
黃漢偉說,去年獲得入伙准證的文丁80單位3萬5千令廉價組屋,吸引了逾200名低收入者申請。

黃漢偉說,除了私人房屋發展商貢獻廉價屋,檳州民聯州政府屬下的檳州發展機構開始興建廉價屋,首個州政府廉價屋計劃在檳島西南區的公巴州選區上演,共提供500單位廉價屋。(星洲日報/大北馬)

As reported in Guangmin

黃漢偉:增加單位 浮羅廉屋可建至12樓

  • 黃漢偉(右二)、哈林(左二)、GoldMart公司董事余祺祥(左一)及工程經理蔡崇裕在商討計劃的詳情。
(檳島西南區18日訊)檳州房屋、城市及鄉村規劃委員會主席黃漢偉指出,檳州規劃理事會(SPC)已在去年決定把浮羅山背中廉價組屋5層樓的限制提高至12層樓。
 
他說,這個決定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加浮羅的中廉價單位,但是在施行時會根據情況而定,並非往後的中廉價單位都會是12層樓高。
 
“浮羅是檳州唯一擁有指南規定中廉價組屋的高度,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去年州規劃理事會重新檢討這項指南,最終決定把5層樓的限制,提高到12層樓。”


他周五前往浮羅惹蘭再巡視由GoldMart發展
公司承建的70個廉價單位時披露,這項決定也對中廉價組屋的住戶有利,因為一旦超過5層樓高,那就必須興建 電梯,老年者不必再爬樓梯。
添電梯設備
 
他補充,這個決定也不意味著往後在浮羅的中廉價組屋都必須12層樓,而是會胥視情況,例如交通擁擠度、停車位、人口等來決定興建多少層,不過定限是12層。

“目前州政府有接獲三間私人公司提呈在浮羅興建中廉價單位的計劃,所以這3個計劃會根據新的指南施行。”
 
批多項浮羅廉屋計劃
黃漢偉也說,州政府在2008年迄今都批准在浮羅的多項中廉價單位計劃,最早完成,而且於2011年獲得入伙準證的是佳景集團於文丁雙溪泥芭的5層樓80個單位,每單位售價3萬5000令吉。
 
“另一項州政府已批准的是新路頭港口共250個的廉價單位,這個工程由國雲集團承建。”
他披露,GoldMart公司在惹蘭再承建的則有78個廉價單位,每個單位是650平方呎,售價4萬令吉,預料會在今年年中竣工。
 
“目前我們仍接受浮羅一帶的居民申請,迄今已有大約100人申請,有意申請者可以前往民聯議員或協調員的服務中心及縣署填寫表格。”
 
他指出,這個廉價單位是永久地契,而且州政府會把申請的優先權給予浮羅的居民,因此希望有需要者儘快的提出申請。
 
他披露,至於目前在申請工程準證的三個由私人公司承建的中廉價組屋則會有多達1000個單位,這相信足夠應付浮羅的未來對中廉價單位的需求。
 
“之前州政府也宣布了在州內興建1萬8000個中廉價單位,而其中的500個單位即將在同屬浮羅國會的公巴興建。”他說,這足於證明民聯州政府沒有忽略浮羅的中廉價單位的需求,同時也彰顯國陣對於民聯的攻擊無中生有。
 
前朝不曾建浮羅廉屋

檳州議長拿督阿都哈林也指出,前朝州政府在過去從來沒有於浮羅興建任何的中廉價單位,都是民聯州政府,通過私人公司承建或由中央政府的房屋發展機構興建。
 
“前朝州政府在1989年曾位於峇東的附近興建中廉價單位,雖然當時峇東仍屬浮羅國會,不過在浮羅地區從來沒有州政府的中廉價計劃。”
 
黃漢偉也證實,前朝州政府都沒有任何中廉價單位在浮羅,浮羅所有的中廉價單位都不是由州房屋委員會管理。

黃漢偉:接管管理機構事務‧發林高樓民可設居協自保

As reported in Sinchew.

黃漢偉:接管管理機構事務‧發林高樓民可設居協自保

  • 丹絨閣居民拉布條抗議管理當局服務差。(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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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發林新市鎮15個房屋發展計劃的逾萬名居民,面對屋地屬於租賃地段,單位業主沒有法定權力成立本身的管理機構,可是又不滿意原有管理當局的問題。

負責檳州房屋發展事務的行政議員黃漢偉昨日(12日)說,雖然發林居民沒有本身管理家園公共空間的權力,不過他們可以向丹絨道光海灣閣業主學習,以通過居民協會接管管理機構的折衷方法解決問題。

發林15個房屋發展計劃的高樓居民之中,已有包括丹絨閣在內的6個房屋發展計劃居民,於上星期成立了聯合居民協會,以便解決他們面對的各種問題。

他們必須得到原來的管理當局的同意,把管理權讓給他們,才能享有高樓管理權。

一般上,單位業主獲得分層地契組織共管機構,或管理機構之前,高樓的管理權屬於發展商,或高樓地主。

發林的地主是龍山堂邱公司,後者以租賃的方式,把所擁有的300多依格土地交給發林集團發展。這也就是說,居民如果要自我管理所居住的高樓,必須得到邱公司首肯。

丹絨閣居民抗議出租停車格
責怪亂加強公寓外燈光
為數逾30名發林新市鎮丹絨閣居民,因為反對公寓的停車格位被管理當局出租,於昨日到發林管理當局辦事處前拉布條抗議。

他們說,管理當局收了維持費,卻沒有良好的管理公寓的公共空間,雜草沒有定時修剪,到處是垃圾環境骯髒,保安人員的服務也不能令居民滿意。

丹絨閣有14座高樓建築,共有472個單位,每單位擁有1個停車格位之餘,另有65個訪客停車格位,管理當局準備把訪客停車格位出租給有需要的居民。

以公寓協調員蘇達加為首的居民認為,管理當局收了這麼多錢,卻沒有良好的管理他們的公寓。

電費飆升浪費公款
另一方面,他們責怪公寓管理當局胡亂加強公寓外面的燈光,導致電費飆升浪費公款,電費由每月的逾9千令吉,增至1萬1千多令吉。

他們說,他們多次投訴保安人員服務態度差,要求撤換保安人員,管理當局置之不理,卻因為他們要於這一天拉布條抗議,而在前一晚一夜之間撤換保安人員。

他們說,過去他們會和管理當局對話,後來發現管理當局每次在對話會說得很漂亮,問題卻沒有解決,才訴諸於拉布條的抗議行動。

楊順興:監督管理層承諾
壟尾州議員楊順興說,雖然居民不看好管理當局能夠在對話會之後解決問題,可是他還是會安排居民與管理當局人士對話。

他會在對話會見證管理當局的承諾,以便監督有關人士實現承諾。
他說,他也會基於業主的要求,向地主龍山堂邱公司作出要求,以便讓居民自己管理他們的高樓住宅。

黃漢偉:接管高樓事務
海灣閣成功例子可供參考
黃漢偉說,海灣閣發展商遭受單位業主施壓,後來訴諸於法庭,以便釐清租賃地段高樓單位的業主,是否有成立本身管理機構的權力,結果檳城高庭法官耶谷於2011年3月21日判決,在租賃地段上的高樓單位業主,沒有權力根據1985年分層地契法令享有管理高樓的權力。

在有關法令之下,唯有擁有分層地契的業主才享有成立共管機構,或管理機構的權力,由於本身不
是地主,租賃地段上的高樓單位業主無權管理高樓。

不過,海灣閣的業主後來通過成立居民協會,以社團的地位接手收取管理費和管理高樓事務,他們的成功先例值得其他租賃地段高樓業主參考。

234 unit of Affordable LMC houses available in Air Itam

As reported in The Star

Friday January 11, 2013

1,000 apply for 234 apartments

THE PENANG Housing Department has received more than 1,000 applications for the 24-storey low medium-cost apartment Shineville Garden in Air Itam.
Stat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Housing and Arts Committee chairman Wong Hon Wai said the project being developed by Zantalite Enterprise (M) Sdn Bhd is scheduled for completion by year-end.

The 24-storey block will house 234 units and will be sold at RM72,000 for each of the 700sq ft, three-bedroom units.

“The state has imposed on the developer to widen a 350m-long stretch in Lebuhraya Thean Teik from the Lebuhraya Thean Teik-Lorong Batu Lanchang traffic light junction,” he told a press conference recently.

He said the developer was required to widen the 60ft-wide (18.3m) stretch by another 40ft (12.2m).

Wong said the road expansion project — from four lanes to six — would also include a free-flow left-turn for traffic from Lebuh-raya Thean Teik to Lorong Batu Lanchang (towards the Little Sisters of The Poor), which is expected to be completed once the road is widened.

He said the condition was imposed to ensure there is no traffic bottleneck at the Lebuhraya Thean Teik-Lorong Batu Lanchang traffic light junction with the additional population once the housing project is completed.

There are two other housing projects by Zantalite Enterprise — Shineville Park
condominium and Shineville Villas terrace at the 4ha land.

Zantalite Enterprise executive director Ong Soo Yong said the company was trying to resolve the road alignment problem with the Penang Municipal Council and the land office before being able to start the road-widening project.

“We expect to widen the road by the first quarter of the year and the road widening project will take about three to four months to complete,” Ong added.

For details, call the state Housing Department at 04-6505392.

Safer crossing for students

As reported in The Star





Safer crossing for students


By SIMREN KAUR
simren@thestar.com.my

STUDENTS of Chung Ling High School in Air Itam, Penang, can breathe a sigh of relief now that they can cross the busy Lorong Batu Lanchang safely.

A new pedestrian crossing has been installed across the road, near the back entrance of the school,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students crossing the road.
School principal Ooi Poh Beng said the pedestrian crossing would help to improve the safety of the 2,700 students by helping to prevent accidents.

“So far nothing bad has happened, and we want to keep it that way. These traffic lights will help to keep our students safe,” he said.

The pedestrian crossing, built last month, was officially opened by Air Itam assemblyman Wong Hon Wai on Tuesday.

“I received letters from the Chung Ling High School 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 (PTA) in 2011 requesting this pedestrian crossing,” said Wong.

He said the pedestrian crossing cost RM30,000 and would also benefit nearby schools such as SM Teknik Batu Lanchang, SM Vokasional Batu Lanchang and SM Georgetown.

Wong Hon Wai: Lebuhraya Thean Teik to be widened to three lanes

As reported in NST.

Highway to be widened to three lanes

 
SMOOTHER TRAFFIC FLOW: Lebuhraya Thean Teik will be broadened from Kim Sang temple to the Lorong Batu Lanchang traffic lights

GEORGE TOWN: TRAFFIC flow on  Lebuhraya Thean Teik in Bandar Baru Air Itam is expected to be smoother during rush hour  with plans to widen the highway to three lanes on both sides.

The project involves a 350m stretch from Kim Sang temple to the Lorong Batu Lanchang traffic lights.

Air Itam assemblyman Wong Hon Wai said the project was expected to start in two to three months' time, pending technical evaluation by the Penang Island Municipal Council (MPPP).

He said the road works could be complet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
Once the extra lanes were ready, motorists coming from Bandar Baru Air Itam on Lebuhraya Thean Teik would be able to turn left into Lorong Batu Lanchang without stopping at the traffic lights.

"We will be able to eliminate the bottleneck from All Seasons Place to Lorong Batu Lanchang.

"Now, we have three lanes opposite All Seasons Place on both-sides, but as you go towards Lorong Batu Lanchang, it narrows down to two lanes," he said, adding that 10,000 road users would benefit daily.

Last year, the MPPP added an extra lane to Lorong Batu Lanchang to allow motorists coming from Jalan Masjid Negeri and Green Lane to turn into Lebuhraya Thean Teik without stopping at the traffic lights.

Wong, who is also the state's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housing and arts exco, said the road widening initiative was a condition imposed on developer OHM Group, which was building a mixed development project near the Lebuhraya Thean Teik and Lorong Batu Lanchang T-junction.

"When the developer asked for planning permission, we requested that it widen the road to ease traffic flow," he said.

Thursday, January 17, 2013

公民一校土蝕問題明年全盤解決

公民一校土蝕問題明年全盤解決

星洲日報大北馬于 2013年1月17日下午 9:49 ·

(檳城)1995年一場帶來山崩地裂的暴風雨,逼使公民一校全體師生放棄成為危樓的校舍,搬到公民總校上課長達3年,有關長期纏繞該校的土蝕問題,可於明年一勞永逸的解決。

阿依淡州議員黃漢偉,和負責州水利灌溉及治水事務的劉子健行政議員,昨日聯袂視察位於極樂寺登山石階旁的公民一校,雙雙宣佈這項振奮阿依淡和壟尾華社的消息。

接待2名議員的公民董事長陳玟良,公民信理會主席拿督莊耿康、董事總務郭狄歷、董事財政程福隆和顧問工程師陳艷梅等憶起往事,仍心有餘悸。

當時,一塊高及人胸部的大石頭自極樂寺石階旁的山坡滾下,差一點滾進教室。河岸旁校地原來地陷的裂痕,突然擴大。

教育部過後宣佈公民一校校舍為危樓,全校四百多名師生遂搬到阿依淡交通圈旁的公民總校上課。3年之後維修工程完成,當局確定校舍安全,才允許師生搬回原來的校舍上課。

過後,校舍地段土蝕的問題仍然存在,舖上洋灰的地面裂痕不斷擴大,該校董事、家長、校友和師生擔心山崩地陷的歷史重演。


劉子健捎來好消息,檳州水利灌溉局耗資35萬令吉,在公民一校籬笆外的一段60公尺長河岸興建防崩堤,工程將於今年3月動工。

黃漢偉說,民聯州政府除了撥款給州內學校提升設施,也關心各校所面對的各種問題,公民一校是其中一個獲得州政府關照的例子。

莊耿康說,公民一校位於黑水河畔,18年前的山崩地裂,差點令公民三校,即民總校、公民一校,和公民二校三失其一。

他說,當年當局基於安全的理由,執意不讓公民一校師生搬回原來的校舍,他們唯有努力修復校舍,和爭取各方面的協助進行防崩措施,最後保住了校舍。

不過,黑水河土蝕的問題嚴重,過去18年來,校地出現新的裂痕,且裂痕越來越長。
他們不要看到校舍被列為危樓,必須遷校的歷史重演。幸而當局基於學校的需要,進行河堤防護工程,使他們不必再為地面上日益擴大的裂痕而憂心忡忡。

黄汉伟:大选迟迟不来 改善亚依淡交通增至7项



 

黄汉伟:大选迟迟不来 改善亚依淡交通增至7项


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 晚上十一时四十四分


(槟城8日讯)亚依淡区州议员黄汉伟说,他原已印制好改善亚依淡交通的成绩单只有5项方案,但因大选迟迟不来,目前已增加到7项,若大选再继续延迟,相信更多方案会获得落实。

他指出,他已印制好的“交通-从新整顿亚依淡区交通”成绩单原本有5项方案,包括提升峇都兰樟巷道路、提升天德园大道,从4条车道加宽至6条车道、提升州清真寺(青草巷)大路、重新规划在甘榜峇鲁巴刹前红绿灯和玫瑰园组屋前安装红绿灯。

他说,基于大选迟迟未举行,现在又增加2项,包括重整孔圣庙中华小学A校及B校前交通,在特定时段将道路改为单行,以舒缓交通,以及在峇都兰樟巷装置人行道红绿灯以让钟灵国民型中学学生更安全过马路。

峇都兰樟红绿灯启用

他周二为峇都兰樟巷人行道红绿灯主持启用礼时说,他是在2011年时接获钟灵中学家教协会的要求,关注该路段的交通,确保学生过马路时安全可获得保障,过后他要求槟岛市政局交通组研究改善措施,最后决定在该路段安装人行道红绿灯。

As reported in Sinchew Jit Pao

 惠及4校‧學生安全過馬路‧峇都蘭樟巷裝行人交通燈

(檳城)使用鍾靈中學後門的學生,今後可以安全越過馬路了,因為峇都蘭樟巷已安裝行人交通燈!

鍾靈中學家教協會於2011年向亞依淡區州議員黃漢偉申請安裝行人交通燈後,在經過檳島市政局交通工程組的鑑定等程序,行人交通燈終於在上個月完成安裝,並於1週前啟用。

耗資3萬從他處遷移使用

黃漢偉昨日(8日)為該行人交通燈主持啟用儀式時說,新安裝的行人交通燈是從其他地方遷至該處再使用,而花費是3萬令吉。

他說,安裝行人交通燈也方便了該區4所學校的學生,除了鍾靈中學,職業中學、工藝中學和喬治市中學的學生也可使用行人交通燈安全越過馬路。

他說,這是一項防範措施,也為顧及學生安全越過馬路,不希望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才來彌補,因為生命更值錢。

黃保明:鼓勵學生善用行人交通燈

他表示,他也在上任數年裡,提昇了峇都蘭樟巷、天德園大道、州回教堂路、重新規劃甘榜峇魯巴剎前交通燈、在玫瑰園組屋前安裝交通燈,並重新整頓中華A校及B校前交通。

鍾靈校長黃保明說,該校有2千700名學生,而且上下課時間有很多鍾靈學生從後門進出,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校方也會加強學生的安全意識,要求學生善用行人交通燈。(星洲日報/大北馬)

黄汉伟: 非充商业用途 用壁画打广告没侵权

黄汉伟: 非充商业用途 用壁画打广告没侵权

  • 行动党槟州领袖推展以“姐弟共骑脚车” 壁画为背景的“我爱新槟城” 广告, 左四为曹观友。
(槟城3日讯)行动党把“姐弟共骑脚车”的壁画拿来打广告是否触及版权问题?

行动党在元旦日于槟城两家本地报刊登“我爱新槟城”的半版彩色筹款广告,因使用立陶宛艺术家恩 尼斯(Ernest Zacharevic)画在本头公巷墙壁上的“姐弟共骑脚车”做背景,结果引起议论,有人质问行动党这样做是否有征得这名画家的同意?如果没有,是否已侵 犯版权?

替行动党宣传

槟行动党主席曹观友今日召开记者会,谈及行动党从元旦开始启动长达100天的资讯宣传,以传达新政府在2008年大选以后所带来深刻与良好改变,受报界询及上述问题时表示,他认为侵犯版权的问题不存在。

他笑说,如果有人要起诉行动党侵犯版权,可视为替行动党的100天资讯宣传搞宣传。

属民联州政府所拥有

掌管槟州艺术委员会的行政议员兼行动党槟州财政黄汉伟则表示,由于行动党并不是将“姐弟共骑脚车”的壁画当成商业用途,即拿去卖来赚钱,所以侵权问题是不存在的。
询及是否有征得恩尼斯的同意时,他说这方面他不很清楚,但该壁画是在民联执政后绘下的,属民联州政府所拥,而行动党既然是州政府的一员,是可以取该壁画来用的。

“如哥哥拿弟弟东西来用” 律师:筹办单位不敢做什么

本报询问执业律师林子辉时,他表示,由于此壁画是槟州政府的“乔治市节庆”筹办单位邀请恩尼斯画的,此壁画的主人是后者,行动党使用此壁画来打广告,在法律上是无须征得画家恩尼斯同意的,但照理必须获得“乔治市节庆”筹办单位的首肯。

“这副壁画现在已不属画家恩尼斯所拥了,它属于乔治市节庆单位,而这个单位是州政府的单位,行动党又是州政府的一员,所以行动党拿该单位的东西来用,正如哥哥拿弟弟的东西来用一样,就算不讲一声,该单位也不敢做什么。”

曹观友呛邓章耀 感谢宣传新槟城
“新槟城”概念,究竟是谁偸谁的?

当行动党于元旦日在槟城两家本地报刊登“我爱新槟城”广告时,国阵槟州主席邓章耀马上指行动党的“新槟城”概念是源自国阵,因为是国阵先在各报章刊登“全新槟城”概念的广告,加上“新槟城”

也是国阵在来届大选的竞选宣言,行动党现在刊登“我爱新槟城”的广告,形同支持国阵提出的全新槟城概念。

因此,邓章耀“感谢”行动党认同国阵的概念。

国阵只是承诺
可是,行动党槟州主席曹观友今日却反驳说,行动党早在3‧08后就推出“新槟城”的概念。
“邓章耀感谢我?我要感谢他替我们宣传我们的‘新槟城’概念才对!”

曹观友说,槟国阵推出所谓“新槟城”概念,全是旧的东西、都是循环再用的东西。
“我们的‘新槟城’概念举出的是全已在槟城出现的东西,国阵的却全只是承诺”。

他问邓章耀,既然使用行动党的“新槟城”概念,就是认同此概念,那么是否也认同此概念中的“槟城更进一步,中央改朝换代”目标?

居民久盼12年 安寧園組屋獲入伙證

As  reported in Guangmin

居民久盼12年 安寧園組屋獲入伙證


  • 引頸長盼了12年,湖內安寧園中廉價組屋居民預料能在農曆新年前領得鑰匙而興奮不已,右起駱益忠、陳國輝、楊順興及黃漢偉。
(檳城12日訊)引頸長盼了12年,湖內安寧園(Desa Aman)中廉價組屋兩棟392單位的居民預料能在農曆新年前領得鑰匙。州房屋委員會主席黃漢偉週五宣佈這項好消息,同時象徵式移交入伙准證給居民。
安寧園中廉價屋計劃是於2000年開始興建,原訂於2003年竣工,這項房屋計劃過後被擱置,在2005年12月31日正式宣佈全面停工。 

農曆新年前領鑰匙
2008年,該組屋購屋者臨時委員會一伙人找上黃漢偉和壟尾區州議員楊順興尋求協助,檳州民聯政府介入計劃後,獲得白武士太平洋建築有限公司 (Pacific Construction)於2011年中展開复工,並趕在2012年杪完成A棟剩餘的40%及B棟的全部興建工程。

黃漢偉說,雖然計劃擱置多年,但是目前有逾96%的買主沒有放棄該組屋。他說,這項房屋計劃牽涉多方,包括市政局、州政府、聯邦政府及白武士、清盤師等等,一起解決了許多技術問題。約有10餘名居民出席記者會,尚有太平洋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國輝及駱益忠。
 
96%買主沒放棄組屋
湖內安寧園購屋者臨時委員會主席佘文強感謝檳州政府的幫助時,提及他們曾到州議會拉橫幅要求前朝政府協助但不果,幸有民聯政府的幫助,否則恐怕至今都見不到曙光。
 
該成員林慕賢也感激各方的幫忙,甚至對州議員黃漢偉及楊順興道歉,以表達當初找上門理論時的衝動和無禮。
 
大華高原第二期或復工
黃漢偉說,擱置多年的大華高原第二期計劃復工漸露曙光,目前已經有一家上市公司洽談買地事宜。

他說,自檳州民聯政府執政後,至少協助5項房屋擱置計劃展開复工,如今,被鑑定為擱置的大型計劃尚有大華高原第二期組屋。

5項復工的工程,包括發林天德園珍美園、白雲山的高峰園、威南新邦安拔的Taman Pekatra Indah、威北的Taman Teluk Air Tawar及湖內安寧園中廉價組屋。

申請10年 黃漢偉助爭取 梵音寺獲准繳1元地稅

申請10年 黃漢偉助爭取 梵音寺獲准繳1元地稅

  • 黃漢偉移交批准書(右二)予梵音禪寺住持聖慧法師(左二)。左起楊錦樺及黃漢偉選區助理黃振部。
(檳城11日訊)申請繳付象徵式1令吉地稅長達10年懸而未決,阿依淡梵音禪寺去年在阿依淡區州議員黃漢偉協助下,終於獲得批准,理事們高興不已。

位於鄒新慶路的梵音禪寺是於1993年建立,每年必須繳交465令吉的地稅,已長達20年。
 
黃漢偉說,根據檳州政府的土地政策,屬於非盈利有宗教用途的膜拜場所,都可以申請象徵式1令吉地稅的優惠。
 
住持釋聖慧法師透露,他們於2002年向土地局申請繳付象徵式1令吉的地稅後,當時只有門牌稅優惠通過批准,即使之後嘗試申請仍不成功。
 
在無計可施之下,該寺透過信理員楊錦樺找上黃漢偉,在後者協助下,土地局於去年12月通知,指該寺接下來只需象徵式繳付1令吉地稅,讓事情圓滿解決。

黃漢偉指,他相信其他廟宇也可能面對同樣問題,希望借此案例告之有關廟宇,申請應享的優惠。
根據他向土地局查詢,申請期從1月開放至3月,3月以後以個別件處埋,申請費用為每單位20令吉,申請表格可到光大3樓、50樓的東北縣署,以及其他縣署免費索取。
 
黃漢偉說,一旦申請,土地局將會派人來視察,撰寫報告讓土地局作為最終的批准。據知,並不是每個膜拜場所都可以自動獲得優惠,土地局需先衝量其條件,包括把膜拜場所有用來租借的收入等,才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宗教場所獲水費回扣
根據黃漢偉向檳州水務局查詢,非盈利用途的宗教膜拜場所,也可以獲得水費回扣。凡水費少於50令吉者可回扣5令吉,超過50令吉者可回扣10令吉。

他呼籲有關單位向該局申請,該優惠是從2009年就開始啟動。

釋聖慧法師透露,該寺提供許多免費服務,包括兒童周日班及免費載送服務等。“每週五的成人佛學輔導班,初一、十五佛誕免費早、午餐提供,每週六日晚學習佛理及誦經,提供信眾家庭問題輔導,及每週三免費醫藥服務。

Friday, January 04, 2013

黃漢偉:確保宗教的平等及自由









48小時千人接力祈福‧列大馬紀錄大全

檳城11日訊)馬佛總檳州分會聯合各佛教團體,於上週五至週日舉辦48小時千人接力持咒祈福法會,法會在各方通力合作下圓滿落幕。3天法會因獲得逾千名信徒輪值持咒而成功列入在馬來西亞紀錄大全。

持感恩心看待成績
馬佛總財政及工委會主席釋開寧法師指出,法會成功多虧幕後法信的默默工作及大家的配合。他希望信徒可以持著感恩的心看待這個成績,並且繼續努力工作。

檳州城鄉策劃、房屋及藝術部主席黃漢偉說,佛教是探討人類,從生、老、病及死的過程,佛陀覺語明瞭,萬物的緣起是因果的一個循環,一切的改變都由自己負責,而眾生所承受的身、心靈的痛苦,與自己的所作所為息息相關。

他指出,人類必須對社會、國家和世界的制度持續進行社會改革運動。大馬聯邦憲法確保宗教的平等及自由,伊斯蘭教由伊教行政部管理,檳城從去年開始主張非伊斯蘭教行政部,由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領導管理檳州所有非伊教行政事務,定期與5大宗教開會瞭解各宗教所面對的問題,從而達到各宗教都獲得平等對待。

集體回向功德
每 年全國性的開放門戶慶典中缺少衛塞節是事實,今年州政府首次與佛總及各佛教團體,以官方的方式給予衛塞節官方的地位,在檳州大會堂舉辦屬於州級的衛塞節慶 典。"馬來西亞紀錄大全代表麗奧娜頒發由丹尼爾黃認證的馬來西亞紀錄大全證書給馬佛總,由開寧法師代表接領。另外,大會頒法證書給參與事項活動的各佛教團 體代表。

馬佛總主催的慈善創和諧,全民大圓融"48小時千人接力持咒祈福法會在開寧法師、慧吉祥活佛及峇谷法師主持下,集體回向功德。(光明日報)

Tuesday, January 01, 2013

I love New Penang Advertisement by Penang DAP


黃漢偉: “州政府未來將更致力推動公共藝術政策,將喬治市打造成藝術畫廊,充滿藝術和人文氣息,讓大家在老城內轉角就能遇到美麗的藝術作品。"